漯环〔2015〕173号
漯河市环境保护局
转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6年
淮河水污染联防工作的通知
各县区环保局(建设和环境保护局):
现将河南省环境保护厅《关于做好2016年淮河水污染联防工作的通知》(豫环文〔2015〕280号)转发你们,请按照《方案》要求,认真遵照执行。
2015年12月25日